降低离婚伤害 激活新的可能
我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多年呈上升趋势,离婚家庭子女逐年增多,父母离婚引发的青少年问题逐年增多。世界多国的发展经验表明,经济高速发展、人口流动加快、女性就业增多等,都会影响家庭生活的稳定,导致离婚率上升。在离婚率不断上升的背景下,如何控制和减少离婚导致的伤害,特别是对儿童青少年的伤害,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社会课题。
伴随着社会发展的加速与巨变,离婚现象的存在与发生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劝告人们为了孩子不要离婚、呈现孩子问题警示离婚的危害、通过舆论指责或批评离婚父母不负责任等原有做法已远远不够。帮助离婚夫妻以理性的、建设性的、发展的心态和角色对待离婚、处理关系、维护亲情、善待孩子,是一种更为积极的选择。
婚姻没有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良好
离婚是危机,“危机”意味着“危险”与“机遇”并存。
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发展心理学、心理治疗学较多关注的是“危”(危险),对“机”(机遇、机会)的注意较少,形成了心理学研究的“缺陷模式”。理论研究和实务干预的重点都放在识别缺陷—探寻因果—矫治缺陷的链条上。工作目标定位在控制问题、杜绝问题、解决问题上。然而,现实经验告诉人们:没有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良好。难道人的发展目的仅仅是不出现问题吗?比防控问题更有意义的目标更值得关注。由此开启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领域的一场革命性转变——“能力模式”,即心理发展和心理健康的终点推进到主体能力的形成。
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并不始于离婚本身,而是婚姻期间的冲突与暴力;婚姻是一个过程,关注婚姻比关注离婚更有必要;离婚是否导致孩子受损,损害的程度不取决于离婚本身,取决于离婚双方与孩子保持怎样的关系;糟糕的婚姻对孩子伤害更大,离婚并不绝对有害;离婚双方维护与建设良好的亲情关系,对孩子的不利影响可以降到最小;关系是家庭的根本,维护关系是保全婚姻的前提;孩子是婚姻的重要当事人,切忌忽视孩子的感受;维护孩子利益是降低离婚危害的关键环节……
这些见解的核心思想在于,不要把离婚作为单独事件对待,需要置于婚姻的整个过程以及与家人的共同利益中加以认识。婚姻的根本是关系的建设,即使婚姻不能持续了,维护和保护好亲情关系,不失为一种亡羊补牢之举。维护关系,巩固关系,离婚对孩子的危害就能降到最小。
变夫妻离婚危机为家人发展契机
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幸福美满,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白头偕老,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婚姻终止、夫妻情断,是不得不接受的事实。以前人们出于保护孩子、维护家庭稳定的需要,常常对离婚当事人批评指责,导致对离婚夫妻的标签效应,对离婚家庭子女的刻板印象和社会偏见。
离婚本身肯定不值得倡导,但发掘与扩展离婚的积极意义却是大有可为的。把离婚作为一个关系调整、个人反省和孩子成长的机会,体现着向优势视角、发展视角的转变。
优势视角主张,失能和病态只是危机后果的一种可能,采取资源为本的认识方式,将专注于问题和缺陷的传统思维,转向专注于资源和能力的发展性思维,就能够从危机与挑战中发现并激活新的发展机遇与可能。夫妻走向离婚,意味着双方或一方在关系处理上存在缺陷,也许是持强跋扈,也许是自我中心,也许是不懂尊重,也许是言行粗野。离婚将双方置于自省的情景,警示双方主动反思自己的行为做派和思维方式,发现自己的问题与局限,认清自己的性情与人格,积极进行调整,努力加以完善。从失败的关系中汲取教训,总结经验,改善言行,为今后各种人际关系的建立与延续奠定基础,开启新方向,这是离婚带来的转机,也是人生成熟与发展的标志。
对孩子而言,父母离婚是一次创伤,但将创伤转变为成长的契机也是可能的。盼望父母和谐、渴望家庭宁静是孩子的本能,在父母冲突的家庭中长大,等同于为孩子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。引导孩子认识父母危机的原因所在,对父母的行为方式进行批判性思考,学会以与父母不同的方式对待矛盾、处理冲突、化解纠纷,这样的孩子往往更懂得珍惜,更愿意自觉成长,独立面对生活,承担人生责任。
维护亲子关系是缓解离婚危害的关键
离婚只是夫妻关系的结束,亲子关系并不因此终结。保全、维护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关系,不要因为夫妻情断而使亲子感情大打折扣甚至相互折磨、恶语相向,是降低与减少离婚危害的关键所在。
保持亲子关系。无论夫妻双方谁做监护人,都要主动保证孩子与另一方的联系与相处。在探望时间、共同居住、经济资助、责任分担、情感支持等环节做好协调与配合。不要相互指责、限制孩子,更不要把孩子控制在自己手中,向对方施加压力、给对方制造麻烦,报复对方,伤害对方。孩子是生命,不是工具,被作为工具使用时,生命的际遇和可能就会受到污染、遭受扭曲,最终的受害者恰恰是孩子,这是离婚家庭最大的悲哀。
优化亲子关系。承担孩子抚养责任的监护人,有义务积极调整心态,努力改善生活,创造有利条件,为孩子提供必要的、必需的生活空间与情感氛围。不要将自己在婚姻中受到的伤害传递给孩子,不要将夫妻扭曲的关系形态复制到亲子关系中,不要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与抱怨发泄给孩子。要用最短的时间、最快的速度调整好心态,找到积极生活的动力与源泉,形成建设性生活方式与状态,与孩子建立彼此信任、相互支持、共同担当、陪伴成长的同盟与伙伴关系。
开发亲子关系。离婚后,孩子身边没有爸爸或者妈妈,但不等于生活中没有促进成长的资源。监护人要积极开发亲戚朋友、老师同学、社区伙伴中的人际资源,避免孩子因父(母)缺位出现成长缺陷。比如单亲母亲充分利用祖父、外祖父的人生经验,帮助男孩学习与效仿成熟男性具有的人格与特征;单亲父亲利用姑姑、姨妈的陪伴,帮助女孩学习与理解女性成长的经验与智慧。还可以利用老师同学的爱护,帮助孩子学习与人为善、相互尊重,形成健康友善的人际关系。
降低离婚危害从加强婚姻建设开始
救助离婚家庭,起点不应是离婚本身,应该是离婚之前的关系建设与维护。大量研究表明,婚姻中的夫妻冲突、争吵打斗、相互攻击,使家庭成员长期处于紧张、防御、担忧、恐惧乃至敌视的情绪状态,将孩子置于危机、两难、痛苦与挣扎的处境。出于逃避与防御的需要,孩子有可能游荡在外、夜不归宿、结交损友、走向犯罪;出于寻求呵护与关爱的需要,孩子有可能过早恋爱、随意交往、听信他人、误入歧途;出于发泄与抱怨的需要,孩子有可能抵抗父母、不服管教、自我放任、为非作歹;出于学习与模仿的需要,孩子有可能性情暴虐、情绪不定、破坏倾向、攻击泛滥。
将离婚干预前伸到婚姻建设,是一种更能动、更具建设性的理念与心态,标志着补救性思维向预防性思维和发展性思维的转变。美国的离婚教育开始于高中,利用课程、俱乐部活动、主题教育等形式,帮助青年人了解性别特征、尊重性别差异、学会自我保护、懂得彼此爱护。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,为青年人创造交往机会,加深彼此认识,发展纯真爱情。大学阶段的爱情受到成年人的支持与保护,家长本着祝福孩子、保护孩子的心理,积极创造机会加强双方家人的接触与沟通,参与孩子从爱情到婚姻的发展进程。社区机构和一些青年组织,利用公益活动、社区讲座、爱心人士捐助等机会,组织适龄男女、新婚夫妻围绕婚姻保鲜、夫妻恩爱、家庭建设、子女教育等专题传播积极理念,教授养育经验,化解家庭矛盾,调解家庭冲突,维护家庭稳定。
说到底,离婚干预的核心是预防离婚,为了减少不幸婚姻导致的不良后果,应该从即将进入爱情的年龄就开始。
(作者田国秀,系首都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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